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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宣传快递暂行条例(如何宣传快递的收寄)

本篇目录:

快递暂行条例要求了什么?

1、快递站点是可以寄东西的。在邮寄东西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并通过检查,在检查后方可邮寄。

2、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如何宣传快递暂行条例(如何宣传快递的收寄)-图1

3、《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4、法律分析:民法典没有规定,但《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快递送货上门。快递公司必须送货上门。如果收件地址不在快递网点的配送范围之内,那么快递员可以不送货上门。

快递新规对你有哪些新要求?

1、鼓励多个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共享末端服务设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快递末端服务。

2、上门投递2次未能投交的快件,快递服务主体可与收件人约定采用延迟投递或者箱递、站递方式投递;收件人仍选择上门投递的,快递服务主体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如何宣传快递暂行条例(如何宣传快递的收寄)-图2

3、实名制——身份信息不实快递企业不得收寄。隐私保护——泄露寄件人隐私最高罚款10万。损坏索赔——可要求快递运单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赔偿。

4、最值得关注的是,在上门投递环节,“新国标”对投递次数做明确要求:快递服务主体应对上门投递快件提供至少2次免费投递,投递宜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2次免费投递之间应间隔8小时以上,与用户有约定的除外。

《快递暂行条例》都有什么规定?

法律分析:快递三项制度分别是《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如何宣传快递暂行条例(如何宣传快递的收寄)-图3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和检验检疫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何宣传快递的收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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